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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9, 2024 6:30:23 GMT -2
社论: 学术界宣传宪法刑事司法和他一起 副标题可以是:认知否认主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:我们哪里出了问题?这一天有机会工作吗?不,不要回答。 然后他们说这让我很烦。所以用你自己的话来读。 岩石在下面转录的“卷轴”格式视频中,一位负责里约热内卢州刑事法院的联邦法官(拥有近 12000 名追随者)提出了“将彻底改变巴西刑事制度”的三项变革(原文如此)。 )。 好吧,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所说的话以及他们迷惑或斩首的人负责。留置权和奖金。所以。 在视频中,记录穿插着书籍——背景非常完美——法官提出了以下“革命性的改变”: 第一:对我们赋予无罪推定原则的范围的限制,法官表示她不想“扩大”这个主题,因为她想告诉她的追随者“真正的变化”是什么。大概是这样的:限制无罪推定是多么古老的事情,这是我们这些“有学识的”和“最新的”程序主义者已经克服的一个主题。 毁掉一切的是最高法院的最新判决[1]; 第二:公共部门腐败犯罪的举证责任倒置,视频中伴随着一位女士说“天啊……”的表情包,法官问道:“你感到震惊了吗?太棒了。我认为这是重要的是质疑我们可能受到限制的信念”(原文如此)。我说:也许模因的语言资源确实有意义。但医生取笑那些因不尊重程序保障而受到“诽谤”的人,仿佛基本权利可以等同于( 电话号码数据 假定的)“限制性信仰”(原文如此);好像这还不够,最后: 第三:结束说谎的权利(原文如此)。法官以“令人惊讶的法官大人”的方式问道:“您知道在巴西被告有权撒谎吗?!” 他还讨论了如果被告仅受到沉默权和不自证其罪的“特权”(原文如此)的保护,打击犯罪会好得多。她表示,这些权利“已经足以确保国防固有的权利,就像美利坚合众国的情况一样”。好吧,我需要解释一下这在巴西是如何运作的。 法官似乎不应该做出这样的声明——让普通民众相信不自证其罪的程序宪法权利/沉默权可以归结为撒谎的“特权”权利 顺便问一下,至于“撒谎”:对于法官来说,否认作者身份就是撒谎吗?从程序上来说,什么是谎言?我们应该发展一种“谎言认识论”吗?被 CNJ 指控发表某种言论或犯有渎职罪的法官、被指控分配不合理日常津贴的检察官等等:说该指控是荒谬的,或者说他是无辜的,该指控是谎言(当不是),有谎言吗?说自己是无辜的,事实并非如此……是什么?说谎? 医生法官的视频是我几十年来一直谴责的法律教学和研究危机的“经典”例子。这是另一起案件,但特别严重,因为它涉及一位联邦法官,级别很高。我问自己: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?不仅研究生学习失败了,而且在此之前法学院的法律教育也失败了。大学里除了教授刑事诉讼之外还教授什么?有一天我看到法学院的学生说这部宪法带来了“太多的权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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